来源:作者:发布日期: 2025-04-14
名 称: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局、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市局各科室对同一经营主体实施的日常行政检查总数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的,应当报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市局实行计划与经费预算安排联动,相关科室以抽查计划为依据编制双随机抽查经费预算,以预算为约束控制无计划抽查。计划将按要求报司法部门备案。
二、规范实施过程
今年所有涉企行政检查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六条措施〉的通知》(张政发〔2025〕7号)要求实施,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清理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实施行政检查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行政执法证件,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要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各级信息化部门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三、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为增强抽查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检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检查的除外)。今年对综合信用评价等次为“优”、信用风险低的A 类企业免于双随机抽查;对综合信用评价等次为“良”、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企业降低50%以上的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为经营主体和基层执法人员双向减负,以差异化监管激发市场活力,增信经营主体、赋能市场监管。
四、推行“综合查一次”
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的多项检查原则上合并一次进行。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抽查需同时开展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的,由牵头部门商信用监管机构统筹制定部门内综合抽查工作计划。各区县局综合抽查计划制定可按照“X+2”模式或采取其他因地制宜的模式,扎实推进综合监管。市本级综合抽查计划制定情况、实施情况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情况将纳入2025年度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绩效考核。
各区县局要在上级部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相关责任科室联系。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 计划 编号 | 抽查 计划 名称 | 抽查 任务 编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比例 | 实施 主体 | 实施 期限 | 责任 科室 |
4308003120251001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1 | 已报送2024年度年报经营主体的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不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报的经营主体 | 企业1%,抽查名单由省局统一抽取派发;其他经营主体抽取比例由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7月至 12月 | 信用 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1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2 | 各类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经营主体 | 企业1%,抽查名单由市局统一抽取派发;其他经营主体抽取比例由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信用 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1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3 | 大型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大型企业 | 1家 | 市本级 | 全年 | 信用 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2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4 | 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监督检查 | 定向 | 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事项。 |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 ≥10% | 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2月 31日前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4308003120251002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5 | 转供电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定向 | 不执行政府转供电电价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事项。 | 转供电主体 | ≥10% | 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2月 31日前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4308003120251003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6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3%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网络交易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4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7 | 广告行为 检查 | 定向 | 对广播、电视、报刊、期刊等媒体的广告行为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5%-10%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广告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4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8 | 广告行为 检查 | 定向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广告行为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5%-10%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广告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5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09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定向 | 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 全市有效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省级20%,市级30%,区县级补充,实现100%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4月至 12月 |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6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0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 | 定向和不定向 | 对食品生产企业过程控制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要点表)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 5%,抽查名单由省局统一抽取派发 | 市本级 | 3月至 12月 |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7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1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获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 5‰,抽查名单由省局统一抽取派发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8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2 | 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检查 | 获证或备案的食品销售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企业(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 5‰,抽查名单由省局统一抽取派发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全年 |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09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3 | 涉湘跨区经营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涉湘跨区经营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预包装食品备案的涉湘跨区经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 100% | 市本级 | 2月至 11月 | 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科 |
4308003120251010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4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抽查 | 不定向 |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抽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点单位100%,其他单10%-20%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 11月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4308003120251011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5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充电桩、动态汽车衡、水分测定仪等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不少于5种)。 | 加油机、电子计价秤、充电桩、动态汽车衡、水分测定仪等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市局抽查比例不少于3%,区县局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少于5%确定被抽查单位数量。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实施 | 4月至 11月 | 计量科 |
4308003120251011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6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含授权机构)。 | 市局:负责组织抽查市场监管系统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局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区县局:负责组织抽查区县级局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 最少抽查1家(武陵源区局、永定区局无抽查对象)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实施 | 4月至 11月 | 计量科 |
4308003120251011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7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计量单位使用情况。 | 市县局:抽查宣传出版领域有关单位或组织。 | 市局抽查比例不少于3%:区县局抽查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少于5%确定被抽查单位数量。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实施 | 4月至 11月 | 计量科 |
4308003120251011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8 | 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能效、水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 | 抽查能效、水效产品销售企业 | 市局不少于3%:区县局据实际情况按不少于5%确定被抽查单位数量。 | 市级、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实施 | 4月至 11月 | 计量科 |
4308003120251012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19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含文本格式、技术指标及相关资料) | 全市2024年5月30日-2025年5月30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明的企业 | 1.5%-5% | 市本级 | 6月至 11月 | 标准化科 |
4300003120251013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20 |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检查 | 2024年至今全国认证机构在湖南省颁发认证证书的获证组织 | 由省局统一组织实施 | 由省局牵 头,市级、区县级共同开展 | 4月至 12月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
4300003120251013 |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专项抽查工作计划 | 43080031202503311021 | 认证活动事中见证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1.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合规性、有效性事中见证检查;2.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合规性、一致性事中见证检查。 | 全国认证机构在湖南省开展的认证活动 | ` | 由省局牵 头,市级、区县级共同开展 | 4月至 12月 |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