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家界市场监管公众号作者:发布日期: 2025-04-28
名 称: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
提醒告诫函
全市各经营者: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我市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和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四、严格落实优惠政策。各景区景点及景区内交通运输工具、各城乡道路运输、车站、城市公交等交通运输企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对优惠人群实行优惠;各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免费时段的相关规定。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经营者要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